全体毕业生:
蚌埠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举报方式如下:
电话:0552-3150158
邮箱:1009622728@qq.com
如发现相关问题,可直接向以上联系方式反映,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得“捏造”“诽谤”,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
附:教育部“四不准”规定内容: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蚌埠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