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和核查工作的意见反馈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31 浏览次数: 810

各位2021届毕业生:

    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正在奋力推进中,各位同学的就业信息正在通过多种方式进入毕业生就业系统和学信网,同时,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于毕业生就业工作也做了明确的要求,即不得违反“四不准”要求。

    下一步,即将进入到毕业生派遣阶段,学校将严格审核各位毕业生的就业信息,虚假的或者失当的就业信息将会对毕业生派遣工作带来很大的困扰。各位毕业生如发现学校就业统计工作中出现违反“四不准”情形的,请如实地向学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反馈,反馈渠道:

    学生处副处长倪翎:0552-3177260

    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赵冠军:0552-3150158

    或者直接将情况反馈至工作邮箱:bbxyjyb@163.com

    感谢各位同学的配合,祝各位同学圆满毕业,早日实现人生的理想,在就业的主战场服务祖国,奉献社会。

    教育部关于学校就业工作“四不准”内容: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学生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