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31 浏览次数: 33

为做好我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下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09〕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3年国家下达我省“特岗计划”1330名,实施范围为:亳州市利辛县,宿州市埇桥区、泗县,蚌埠市怀远县,阜阳市颍东区、颍上县、界首市、太和县,淮南市寿县,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金寨县、舒城县,安庆市望江县、岳西县,宿松县等16个脱贫地区(原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大别山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分县区分学科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符合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师范毕业生、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日语、俄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其他科目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的考生,可以先报名参加招聘考试,2023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宣传动员

各设岗市、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各高等学校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和招聘条件、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计划”教师招聘。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8:00-6月9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tg.ahzsks.cn,下同)报名。

(2)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要求,真实、完整地录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三)网上资格审查

1.6月5日8:00-6月9日18:0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10日17:30前审查结束。报考人员在6月10日17:30前登录“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10日17:30前改报。

2.不足开考比例和无人报考的岗位,由省教育厅核减或取消,并于6月13日前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6月14日8:00-12:00改报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应于6月14日16:00前完成改报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28日8:00-6月30日18:00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试与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小学科学、道德与法治;其他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信息科技、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科目命题。每科目试题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4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2)笔试时间:7月1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点设在各设岗市(报考宿松县岗位的考生在安庆市参加考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各设岗市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实施。

7月11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询。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拟参加面试人选以设岗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按学科岗位计划数确定。计划数为10个及以下的按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11-20个的按计划数的1:1.8的比例确定,出现小数的整数位加一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于7月14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资格复审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拟参加面试人员本人须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拟参加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笔试准考证、《2023年特岗教师报名表》(7月14日-17日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原件等材料。其中:

①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②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③已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状态截图﹝可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下查看认定状态并截图打印﹞,以及“本人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若逾期未取得,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在2023年8月31日前将证书原件提交招聘单位核验。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选由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确定。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资格复审合格拟面试人员”一栏,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5)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7月21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并于7月23日前在官方网站公布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3.面试。

(1)面试工作在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监督下,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各设岗市统一命制面试试题。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宿松县面试工作方案报安庆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实施)。

(2)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工作于7月31日前结束。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设岗县(市、区)公布,报考人员可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官方网站查询。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设岗县(市、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分学段、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其中,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如有符合招聘条件第4条优先录取条件的人员,则由设岗县区根据优先录取政策确定人选;若仍无法确定人选,则由设岗县区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人选,并另行公布加试方案。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8月4日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并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一栏。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分学段、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明确:“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确定人选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建议名单,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聘用人员”一栏,并从系统导出《安徽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花名册》,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后于8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审定,并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公示7天。

(七)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议书》。对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设岗学校;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方式安排到设岗学校。

2023年度安徽省特岗教师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及各设岗县(市、区)官方网站(见附件2)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相关事宜咨询: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


政策咨询:0551-62822080(省教育厅师资处)

报名技术问题及考务咨询:0551-63612600(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849194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附件1:安徽省2023年“特岗计划”分县区分学科岗位计划表.xls

      2.附件2:各设岗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联系方式及官方网站网址.xls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