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蚌埠学院大学生成长与发展导师制实施办法》(院党字【2017】149号)以及《蚌埠学院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学工字【2017】50号)等文件精神,学生处于2021年12月15日下发考核通知,各创业导师于2021年12月21日完成了各项考核材料的提交,通过本人自评(20%)、学生评议(40%)以及学生处组织有关部门考评(40%),现将蚌埠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导师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2日-1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馈。
联系电话:3177260
附件:蚌埠学院2021年度创业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公示).pdf
学生处
2021年12月22日